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秘鲁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Oficina Económico-Comercial de la Embajada de la República Popular China en la República del Per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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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起秘鲁药品自动注册将终止。
  从2012年开始,秘鲁药厂想要生产或进口他国药品,须通过秘鲁卫生部下属的药品司的注册。秘鲁政府最新颁布的《药品、医疗器材、保健品法》于12月27号生效,该法律赋予秘卫生部药品司向外国药品厂商发放“良好生产规范”证书的职能。为了获得此证书,药品厂商需要向该司提供药品稳定性研究、安全性研究、有效性研究等证明。根据厂商符合要求的情况,该司决定是否注册该药品。同时,该司第一次被授权可以监督秘鲁海关诸如查处进口的药品原材料以及要求海关对药品实行良好仓储规范等行动。
  值得关注的是,目前尚有44家向秘鲁出口药品的中国厂商仍未接受来自秘鲁卫生部关于“良好生产规范”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