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秘鲁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Oficina Económico-Comercial de la Embajada de la República Popular China en la República del Per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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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鲁大进口商将可以享受商品价格管理措施上的便利
  秘鲁经济财政部在税收管理方面规定了一系列管理措施,以方便经常性进口商的进口运作。这些措施通过193-EF号最高法令予以规定。利马商会法律顾问奥斯卡•奥乔亚(Oscar Ochoa)解释说,上述措施分为永久进口和临时进口。至于这些规定,相关进口商的商品价格不必经过海关的任何关注或合理怀疑,有关对价格的评估将在之后进行,这样可以使进口商品快速通关。

  而一般的进口商要通过一个红、橙色灯的通道,以确定是否为申报价格的商品,如果是经常性进口商,则不必这样做。这些措施也有例外规定,比如不在进口国销售的商品和来自塔克纳自由区的二手汽车,或者海关和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商品。

  奥斯卡•奥乔亚指出,税务管理部门将负责在今后60天之内公布经常性进口商名单,在此期间内,海关将进行价格评估和确定哪些进口公司将列入受益名单。

  另据有关机构披露。秘鲁164家进口商掌控了秘鲁30%的进口商品(以商品价格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