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秘鲁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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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鲁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

秘鲁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主要是秘鲁知识产权局的第1075号法令,该法令的立法宗旨是根据秘鲁宪法和对外签署的相关国际条约,调整和保护工业产权的构成要素。

1 当地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

  1075号知识产权保护法第24条规定,审批专利申请的程序最长期限为180天。

52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之日从注册商标办公室收到该申请之日算起,需符合以下要求:商标标注、申请人的资料、产品或者服务的商标、申请费缴纳的收据。注册商标办公室要求申请人在60个工作日完成上述手续。申请公布的期限为30个有效日,从通知决议的第二天算起。

25条规定,行政程序开始前,如该申请内容确有争议并已处于法律诉讼中,主管机关有义务暂停审批并提前公告。

13条规定,专利申请必须以西班牙语提交。
    7条规定,转让,许可,修订和其他影响知识产权注册的行为应在知识产权目录下记录。在涉及显著商标许可的情况下,有效性或对第三方的影响都不被注册。

   14条规定,所有权变更如与合同有关,申请人在申请的同时只要附上合同副本或合同摘录,或持有人或受让人签字的转让文件或证书。

2 知识产权侵权的相关处罚规定

秘鲁对于侵犯工业知识产权行为的处罚主要分为两种方式。第一种为警告,第二种为罚金。其中,处罚金额为1150个纳税单位(1纳税单位为3650新索尔)。如果侵权活动带来的收益不小于75个纳税单位,处罚金额为侵权单位非法获益或销售收入的20%

对于再次侵权等非法行为,将视为严重侵权,处罚力度将不低于第一次侵权。如果侵权主体坚持不接受处罚,秘相关调查机构将有权加倍处罚并且持续增加处罚力度直到侵权主体终止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