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经贸新闻商情发布秘鲁概况政策法规市场调研中秘合作企业名录商旅服务经贸机构投资信息
当前位置: 主页 >  经贸新闻 >  正文

秘鲁修改法律规范小型矿业企业
2008-06-30 09:57  文章来源:驻秘鲁使馆经商参处
文章类型:编译  内容分类:新闻

  《秘鲁人报》6月27日消息,秘鲁政府通过国家立法的方式,对矿业总法进行了修改,新的法令旨在规范小型矿业企业的矿业开发活动。
  根据该法令,地方政府将可以对小型企业的生产设备能力、利润和矿山面积进行检查和处罚。检查的范围还包括那些已经作为小矿主在能源矿业部矿业局登记和未登记的矿工。根据该项法令,地方政府将主持小矿业生产者和矿权人之间的协议或开采合同的规范化工作,提高这些小矿的开采技术和管理水平,使其对矿藏进行合理开发。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秘鲁皮乌拉海上发现天然气    2008-06-26 22:33
秘鲁今年前五个月新车销售同比增长89.20%    2008-06-26 22:21
秘鲁政府采购招标信息启事    2008-06-25 23:01
秘鲁今年第一季度罢工呈上升趋势    2008-06-25 06:02
秘鲁发行1亿索尔国债    2008-06-19 03:48
秘鲁今年1--4月份经济增长10.52%    2008-06-18 08:45
首钢秘铁将投资10亿美元扩产    2008-06-18 04:46
日本协助秘鲁进行山区灌溉项目可行性研究    2008-06-18 04:43
利马商会呼吁政府与中国进行自贸协定谈判应该谨慎    2008-06-17 05:16
假药泛滥利马市场    2008-06-17 05:14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10164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驻秘鲁经商参处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