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经贸新闻商情发布秘鲁概况政策法规市场调研中秘合作企业名录商旅服务经贸机构投资信息
当前位置: 主页 >  经贸机构 >  经贸管理部门 >  正文

秘鲁司法机构
2003-11-05 22:51
  最高法院
Supreme Court

高级法院
Higher Court

一审法院
Court of First Instance

调解法院

国家检察院检察长:卡尔德隆 (Xinhua/Lima, 20021217)

审计长:维克托?恩里克?卡索?莱 (2000/2001世界知识年鉴 P.855)
Victor Enrique Caso Lay

[简介] 秘鲁法院分为四级:最高法院、高级法院、一审法院和调解法院。各级法官均通过全国或地方法官委员会考核推荐,由总统任命。最高法院主持司法工作,由院长和12名法官组成,院长由大法官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各省首府设有高级法院和一审法院。
国家检察院为独立机构,检察长由最高检察团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一次,但第二次连任时间以两年为限。
审计署为独立机构,审计长由政府提名,国会任命,任期七年。


推荐给朋友 打印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笔名:
发 送 取 消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 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 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 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驻秘鲁经商参处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