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秘鲁政府可能阻止颁布延长微小企业劳工优惠期限的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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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7-17 22:36 文章来源:《秘鲁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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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当地媒体7月17日报道,秘鲁劳动部长Carlos Almeri对于国会将向微小企业提供劳工优惠的法律的实施期限延长10年的做法感到惊讶。正如此前报道,国会于周三将这一法律延长10年。Almeri部长指出,微小企业希望在税收、金融方面有所改观,并简化行政管理程序,而不是延长目前所拥有的劳工优惠的实施期限。
他认为,应该进一步开放微小企业让他们能够与国有银行一起运作,他对于这个问题没有被包括在这部已经审批的法律中表示遗憾。他强调说,对于微小企业来讲灵活处理劳工法并不是最主要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他宣布,劳动部拟对该法规的影响进行分析,然后做出决定是否向政府提议阻止颁布该法律。
劳工专家Ricardo Herrera认为,这次延期保持了该规律最初的一个错误,因为它将小型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但实际上很多微型企业并无法支付最低工资。他提醒说,只有8%的微型企业是规范的,而小型企业中有60%是规范的。他指出,另外,在350个微型企业中,上述被延期的法律仅使1.6万个微型企业走向正规,因此这表明该法规对于企业正规化并不具有吸引力。
他强调说,“为什么延长一部毫无效果的法律的实施期限”。但是,利马商会则发表了不同的意见。 Herrera补充说,对于微型企业来讲最关心的是税收和市政问题,这对于他们来讲意味着一笔较高的支出,首要的问题并非劳工问题,他们需要太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便实现正规化。
全国私有企业组织联盟主席Jose Miguel Morales认为,国会在延长微小企业促进法时忽略了一个重要的问题,没有修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界定标准。他表示,应该规定小型企业是指那些销售额达到多少限额的企业,而不应该以员工人数来衡量。他对CPN广播电台促进企业节目发表,“这些正是给我们造成伤害的地方。我认为应该以销售量而不是员工数量来衡量企业的大小”。
Morales还否认该法律有意助长廉价就业的不正之风,他认为,如果对于企业的评级以销售额为准,比如规定在500万美元,这将有利于小企业拥有更多的正规性质的员工,这样他们就没有必要将一个公司分为三家从而避免失去该法律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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