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秘鲁国会审批海关法修正法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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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7-21 22:52 文章来源:《秘鲁通》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
据当地媒体7月21日报道,秘鲁国会常务委员会审批了对海关总法第63条内容进行修改、以将物资临时进口期限从12个月增加至18个月的法律草案。这项需要两次投票的草案以16票赞成、无一票反对、三票弃权的结果得以通过。在对该法律草案的理由做陈述时指出,目前临时进口只允许12个月的时间,不可以延期,除非是出口产品的包装物,可以延长六个月。该法律草案认为,这一期限过短,因此提出延长这一期限,以便对一般企业尤其是出口企业起到缓解其进口关税影响的作用。
并解释说,通过将进口关税的缴纳期限推迟至临时进口截止期可以实施上述想法,这样必定可以增加企业的竞争力。该法律草案规定,受益人在提交报关单以及与申请临时进口期限相同的保函后,临时进口则自动得到审批。
如果事先申请的期限小于18个月,则在所申请的临时进口期限到期前提出申请并将保函期限延长的情况下,便可以获得自动延期。同时还指出,现行的临时进口业务可以按照该新法律实施。这个法律草案是由Ronnie Jurado议员提出的。
财经部和税务局曾对海关法的修正法案提出反对意见,因为该法案试图取消商品进口过程中的一系列手续。对于该临时进口期限从12个月延长至24个月的建议,财经部要求考虑秘鲁法律目前已经规定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延长这一期限的实际情况,比如出口产品包装物可延长至18个月,其他情况下则可延长至24个月。另外还认为,如果该提案得到审批通过,将意味着增加税务管理成本,因为税务稽查期将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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